泡沫混凝土规范(gb-):
一、总则:
1、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建筑物屋面保温或结构填充的轻质发泡水泥隔热材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的屋面和地面,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墙体和楼盖。
3、轻质泡沫混凝土是指以水泥为胶凝材料,与水混合后通过机械搅拌制成的浆体,经浇注成型、养护而成的一种具有轻质保温效果的制品。
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发泡剂:指由无机物或有机物组成的具有一定吸水能力的物质,其分子量一般不大于万;
3.2水泥:指硅酸盐类矿物及其制品;
3.3水:指自然界中水的天然形式;
3.4轻集料:粒径小于10mm的物质;
3.5骨料:颗粒尺寸大于5mm的物质称为骨料;
3.6掺合材料:除上述3种主要组分外加入的其他物质统称为掺合材料.
三、产品分类:
4.1按用途可分为普通型和非普通型两种类型。
4.2普通型按密度分为低密度和高密度两种类型。
4.3非普通型按强度分为高强度和中强度两种类型。
4.4普通型的技术要求参照表1进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