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共机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张园园

近日,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禁塑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机构禁塑工作,并充分发挥机关单位节能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按照这一通知,到今年年底,市直党政机关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到年底,全市范围内公共机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通知要求,全市公共机构禁止在食堂及外卖采购中使用一次性餐具,包括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又、勺,塑料盒(含盖)、塑料碗(含盖)、塑料碟、塑料盘、饮料杯(含盖)和型料吸管等。

全市公共机构禁止在会议、食堂、办公用品采购等工作与活动中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购物袋、日用塑料袋和纸塑复合包装袋,以及一次性塑料文件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

全市公共机构禁止在食堂和办公用品采购中使用一次性塑料棉签和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带头拒绝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加大绿色产品采购。

这一通知还提出全市公共机构在各类公务活动及其他工作和活动中,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在食堂、外卖等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袋(膜);强化分类回收,严格按照分类标准,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在塑料废物产生量大的公共场所配置专业化回收设施。此外,在加强宣传引导的同时,还要强化监督检查。

相关新闻:

东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在部分县区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在今年7月份,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就曾联合印发《东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推进东营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按照这一方案,到年,率先在部分县区、开发区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围绕上述目标,方案设置了严把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关口,加强塑料制品使用、流通监管,推广塑料制品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等四项重点任务。

其中,在严把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关口中,方案明确严格新上项目审查、加强塑料制品质量监管、强化境外输入管控,提出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到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在加强塑料制品使用、流通监管方面,方案提出有序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分期禁用一次性塑料餐具、积极减少宾馆及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加强快递塑料包装管控。到年底,中心城区和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此外,到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中心城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年底,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年,我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到年底,邮政快递网点“瘦身胶带”封装比例、循环中转袋使用率不低于90%,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不低于70%。

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tzrz/1849.html